当前位置: 首页 学校新闻 正文

我院团委荣获“黑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作者  :  管理员 时间:2012-06-06 00:00

今年五四期间,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对全省共青团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我院团委荣获“黑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团委副书记王伊默同志荣获“黑龙江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黑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是全省共青团系统的最高荣誉,本次受到表彰的单位是全省基层团组织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面涌现的先进典型,全省仅有5所高职院校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紧密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共青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四项基本职能,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充分肯定。

此次表彰是我院团委继2008年获“黑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2009年获“省直机关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优秀组织奖”和2010年获“黑龙江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之后的又一殊荣,标志着我院团的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