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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3143(中国)有限公司教师磨课坊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6-10-09 00:00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教师培养效率和质量,切实建立行之有效的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机制,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操性的培训,实施教师磨课坊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对象与内容

1.磨课坊培训对象是全体专任教师,每五年每位专任教师要接受3轮磨课坊培训。

2.磨课坊培训教师专业能力,重点围绕课程设计能力、教学资源开发能力、教学方法创新与利用能力、学习评量开发与使用能力开展。

3.磨课坊采取小班实操性培训形式,每个磨课坊人数在15至20人之间,配备磨课指导教师1名。

4.磨课坊打破专业学科界线,采取跨专业学科的方式组织人员,促进不同专业学科间的学习和交流。

二、培训组织与形式

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教师培训的实际需要,定期开设磨课坊,确定磨课坊主题,发布培训日程安排。

2.二级学院(部)根据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教师培训实际需求,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磨课坊培训。

3.磨课坊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历时活动2周,集中活动不少于8小时,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由指导教师根据磨课主题设计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评价方法,负责对培训教师的考核验收。

4.培训开始前各培训教师围绕磨课主题进行自我研磨,提出问题,填写教师自我研磨问题综述单,培训结束后提交教师磨课个人体会。

三、培训考核与待遇

1.培训教师要遵守磨课坊培训纪律,完成培训任务90%以上,保证集中活动出勤率。

2.指导教师要精心准备设计培训内容和方法,完整参与集中活动,对培训教师学习进展情况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填写集体活动记录单,完成培训教师的验收环节。

3.教学发展中心对培训教师、指导教师的出勤情况、培训任务完善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

4.验收合格的培训教师可获得磨课证书,作为申请教师教学能力认证基本条件、晋升教师技术职务的加分条件、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条件。

5.指导教师可获得磨课坊指导教师聘书,作为教师教学能力认证、教师技术职务晋升、优秀教师评选的优先条件;每指导完成1轮磨课坊工作按20学时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发放课时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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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集团3143(中国)有限公司教师磨课坊实施办法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