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最美铺路石”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11-10 00:00

第二校区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5年5月以来,“当好学生的铺路石”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取得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引导广大教职工弘扬“甘当铺路石,一心为学生”的奉献精神,学校党委决定组织开展“最美铺路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学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落实学校党代会提出的“五大理念”和文化铸校战略,大力弘扬“当好学生的铺路石”学校核心价值理念,增强“修师德,当人梯,铺好路”意识,展现广大教职工潜心育人、默默奉献的高尚品格和精神风貌,激励全体教职工人人争当“最美铺路石”,为把“太阳集团3143”建成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高职教育名校和继续教育强校而努力奋斗。

二、候选人推荐范围和名额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名额推荐候选人,候选人为全体教职工。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候选人推选标准

1.­爱岗敬业,事迹突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事迹真实、突出、感人。

2.­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3.­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刻苦钻研业务,工作中有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时间为2016年11月至12月,按推荐、评选、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2016年11月14日—11月21日)。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推荐报送候选人。

2.评选阶段(2016年11月22日—11月30日)。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30名候选人进行遴选,评出10名“最美铺路石”并公示。公示结束后,10名“最美铺路石”事迹微信推送并进行网上投票,选出最具人气“铺路石”。

3.表彰阶段(2016年12月下旬)。举行颁奖典礼,公布评选结果,在学校官网、微信、宣传橱窗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

五、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要严守评选标准,做好推荐工作。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德才兼备,无违规处罚和各种纪律处分。如推选有失公允,一经查实,取消该部门推选资格,并取消当事人下届参评资格。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统一上报,并认真填写《2016“最美铺路石”推荐表》,一式2份,于11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宣传统战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3.10名“最美铺路石”所在部门要提供事迹材料一式2份,字数不超过2000字,并于12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宣传统战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事迹材料要详细,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中共太阳集团3143(中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6年11月10日